亲,欢迎光临小说旗!
错缺断章、加书:站内短信
后台有人,会尽快回复!
  • 主题模式:

  • 字体大小:

    -

    18

    +
  • 恢复默认

刚出医院的大门,沈知欢就隐隐有些后悔。

看着身旁有些凶神恶煞的男人,沈知欢心里不止一次想让小柳掉头回去。

硬着头皮到了家。

关门声响起的那一刻,沈知欢下意识的想冲进她屋子里避避风头。

谁知她右脚刚抬起来,整个身子就一轻。

等她反应过来,已经被男人拦腰抱起。

“你身上还有伤!”沈知欢皱眉。

“你拿自个儿脑袋去撞墙的时候,怎么不想想我身上还有伤?”苏子煜冷哼一声,抱着她去了卧室。

“我轻轻碰的。”沈知欢赶紧解释。

她又不傻!

扑的那一瞬瞧着是有些凶险,但撞向墙的前一秒,她就已经减缓了力道。

“轻轻也不行!”

苏子煜霸道的将人扔到了床上,随即俯身而上……

许久。

某人才呼吸沉重的打来热水,收拾残局。

被欺负惨了的沈知欢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。

再加上又困,整个人都蔫蔫的。

任由着苏子煜折腾。

刚收拾妥当,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。

沈知欢迷迷糊糊听到了开门声,接着就是两个人的细语,至于说了什么,又累又困的沈知欢压根就没心思去听……

苏子煜进来的时候,床上的小媳妇已经睡着了。

他钻进被窝关了灯。

将香香软软的小媳妇搂进怀里,他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扬了一些。

这一夜,苏子煜的梦都是甜的。

可某个小女人却有些不太好。

梦里,她被一条穷凶极恶的大蟒蛇穷追不舍,她左躲右闪,一路狂奔,眼瞧要将大蟒蛇甩掉了,面前却出现了一座大山。

山很陡,想要爬上去几乎不可能,沈知欢正发愁,突然看到山边悬着许多的藤蔓。

沈知欢想也没想,直接拽住了藤蔓,准备借助藤蔓的力量攀爬上去。

下一秒,藤蔓却化身成了大蟒蛇,缠上了她的身子。

她奋力挣扎,却起不到一点作用。

大蟒蛇朝她吐着信子,慢慢收紧,动弹不得的她只觉呼吸都开始不顺畅了。

就在她觉得自个儿可能要芭比q了。

心头一急!

醒了!

她猛地睁开了眼。

看着面前这张放大的俊脸,沈知欢微微怔了一下。

“时间还早,再睡会。”或许是感觉到怀里的小媳妇动了,双眼轻阖的苏子煜长臂又紧了紧。

沈知欢甚至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身体某处的异样。

虽然没吃过猪肉,但猪是怎么样的,她还是知道一点的。

特别是经过昨晚的近距离接触……

“苏子煜,你怎么会在我的床上?”沈知欢拧上了他的耳朵。

苏子煜睡意朦胧的睁开眼,声线暗哑,“媳妇,你忘了我们昨天晚上……”

沈知欢捂住他的嘴,不让他接着说。

这年头的男人女人不是应该很害羞很纯情的吗?

为什么偏偏这货,一桶去污粉都洗不干净?!

这时,门口响起了敲门声。

苏子煜现在是养伤期间,没有重要事情,肯定没人会来打扰他。

苏子煜火速起身穿好衣服,穿鞋子的那会儿,他凑到沈知欢耳边,“媳妇,等你生日那天,我想吃真正的肉。”

沈知欢微微愣了一下。

意会过来,她忍不住红了脸。

见他的小媳妇害羞了,苏子煜轻笑着在沈知欢的粉唇上落下一吻后,出了屋子。

或许是没有听到屋里的动静,门外的人又加重了敲门的力道。

苏子煜皱了一下眉,加快了脚步。

门开的那一瞬,柳存义略显急切地道:“团长,文工团的沈团长和沈首长的媳妇带着一群人在家属院的院子里,嚷嚷着要见嫂子。”

“去告诉他们,我媳妇在家里养伤,不方便见客,他们要再闹,你就给沈首长去个电话。”苏子煜眉头一皱。

他都还没顾上去找他们的麻烦,他们还找上门来了。

“好!”柳存义点头,应声。

“算了!还是我下去一趟吧!”苏子煜取下衣帽架上的帽子,顺手带上了房门。

他倒要看看,他们董家人还能玩出什么花?!

院子里,董老婆子撒泼打滚,连哭带唱。

嘴里嚷嚷着,让沈知欢出一份谅解书,要不然她们一家子就都吊死在这家属院里。

董曼婷手拿一阵方帕,轻声抽泣着。

那模样真是可怜得紧。

至于沈巧玲……

则扮演了一个解说。

不厌其烦的同上前打听的人诉说着沈知欢的恶行。

苏子煜下去的时候,沈巧玲正好说到沈知欢故意跑去撞墙,陷害她的侄子坐牢。

“那沈团长你自个儿去撞个脑震荡出来试试。”苏子煜沉下脸。

院里的人听到苏子煜的声音,都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,扯开了与董家人的距离,生怕被误会同董家人有什么牵扯。

不管沈巧玲说得是真的假的。

苏团长那小媳妇……

都是一狠人。

敢当着众人的面把爷爷续弦的姘头骂得狗血淋头,还有那碗水煮牛肉……

是个女人,都不会喜欢专门勾引男人的破鞋,可真要当面锣对面鼓的收拾。

可不是所有人都有那勇气的。

见大伙都急于撇清关系,沈巧玲和董曼婷的面色都难看起来。

“苏子煜,那短命鬼呢?不敢出来了吗?我告诉你,她今天要不给我写一份谅解书,我们是不会走的。”沈巧玲几乎要压不住心头的怒火。

他们一大早去公安局,想着将她表弟董学辉保释出来再慢慢想办法,谁知公安局的说,人已经移交到看守所了。

人在公安局关着,这还是属于治安案件,民事纠纷。

这人要去了看守所,那可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了。

董家人一下子就慌了神。

这年头,但凡和刑事案件沾上边,最少也是三年起步。

想到看守所里都是些杀人放火的极恶之徒,害怕他们的宝贝儿子、宝贝孙子遭罪,董家人不敢耽搁,立刻就赶去了看守所,结果连人都没见到,更别说保释了。

后来还是沈巧玲找了个相熟的朋友问了,人家直接告诉她,与其在这边浪费时间,还不如去找受害者协商。

实在不行给点钱,让受害者出具一份谅解书。

只要有了谅解书,这就属于是民事纠纷。

名不举,官不究。

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有了高人指点,董家人这不就来了八十二军。